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在原使用地现场未发现原登记特种设备,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现对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予以公告注销(名单见附件),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反馈(联系科室:市场监督管理三科,联系电话:0851-82272296),逾期将作注销处理,设备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2025年拟公告注销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清单(2025年第一批).xlsx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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