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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及环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龙洞堡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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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及环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龙洞堡工业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集聚区

项目概况:新建龙洞堡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500立方米/天,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2.55km。

服务范围: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集聚区内的龙洞堡工业园片区、机场北—谷脚片区(北部区域)。

服务对象:园区内企业的生产废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双龙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街道卓信商务港14楼1413号

联系人:罗文星

联系电话:185854822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贵州帆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29-9号

联系人:蒙秋丽

联系电话:191085471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2166208173@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贵阳双龙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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