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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关于公开征集征地拆迁领域违规违法线索及限期主动说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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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经济区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济区征拆(搬迁)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行为,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力滥用、骗取补偿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经济区征地拆迁领域违规违法线索及限期主动说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违规违法线索

征集违规违纪违法线索范围:1.重复确权、超面积确权、违规买户(顶户);伪造身份证明、虚增家庭成员骗取安置资格;提供虚假房屋权属证明、篡改土地性质或用途骗取补偿;伪造房屋装修记录、附属设施等资料虚增补偿金额。2.涉及经济区征拆(搬迁)项目中,房屋征拆(搬迁)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征收代办公司、测绘公司、评估公司、拆除公司等)的违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3.滥用职权违规发放补偿款或安置房指标;默许或参与虚构征拆项目套取国家资金;与中介机构、征收对象勾结,收受财物或“好处费”;截留、挪用、私分征拆补偿资金。4.涉及经济区其他征拆(搬迁)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 

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二、限期主动说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

对在征收过程中实施以下行为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经济区纪检监察工委主动说清问题:1.通过伪造证明、虚构事实骗取征拆补偿款或安置房;2.与公职人员、中介机构串通篡改评估、测绘结果;3.在房屋调查登记中虚列补偿标的物、虚增房屋面积、篡改测绘数据;出具伪造证明文件、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征拆补偿款和相关待遇;4.参与倒卖户口、指标等非法交易;5.涉及其他违规违法情形的。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将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识态度、后果影响等,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逾期未主动说清问题,经查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经济区纪检监察工委主动说清问题:

1.授意或纵容虚增补偿项目、伪造申报材料;2.违规审批、越权审批补偿事项;3.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征拆利益并收受财物;4.收受中介机构或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宴请旅游等;5.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识态度、后果影响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受理渠道及举报奖励

来信来访: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太升国际A3栋1710信访室,经济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举报电话:0851-82273026(工作日9:00-17:00受理)。经查证属实,按照经济区关于深化整治举报相关会议精神及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10000元奖励。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

三年攻坚待安置征拆(搬迁)项目

补偿核实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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