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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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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经济区小碧乡二堡南路旁建设贵州省农产品现代流通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一期),于2021年9月30日办理贵州省农产品现代流通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一期)(1#冷库含装配式建筑):1)1#冷库2)2#冷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520119210930001-SX-001),合同工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后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2022年3月31日办理贵州省农产品现代流通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5201192109300001-SX-002),合同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8月25日办理贵州省农产品现代流通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一期)3#物流仓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201192109300001-SX-003),合同工期为2019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后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

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到期后一直未进行延期,我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同意废止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18798881693)。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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