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贵州聚黔益家商贸有限公司碧龙分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1批次检验报告,当事人2025年7月15日销售的“豌豆粉丝”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2025年7月15日销售的“豌豆粉丝”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产品。该批次豌豆粉丝(规格:240克/袋 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日)是2025年3月28日从贵州峰晟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一共采购了10袋,采购价5元/袋,7月15日抽检时全部使用,抽检机构按照9.9元/袋的价格支付了99元。货值金额为99元,违法所得为99元。
三、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当事人整改。
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当事人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已对辖区内各超市进行检查,要求落实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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