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交法(2021)7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已组织对双龙辖区重要货源单位开展排查,主要涉及3家货运源头企业,现需将相关情况在贵州双龙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主要货运源头单位排查情况表.xls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航空港经济区大队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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