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辖区内食品生产主体。现将1个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天麻”经检验,天麻素项目不符合 DBS52/ 060-20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天麻》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第一款、第六条、第三十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龙市监双龙不罚〔2026〕2004号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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