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里县自然资源局与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签订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委托协议书》,决定自2026年5月8日起启用“龙里县自然资源局托管区行政管理专用章”“龙里县自然资源局托管区技术审查章”“龙里县自然资源局托管区归档章”等3枚公章(托管区行政管理专用章、技术审查章电子章同时启用)。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在托管区域内依据《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委托协议书》使用上述公章,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委托协议书》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安全、可追溯,并做好用章登记管理。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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