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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里区域)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补充完善稿)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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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文件要求,2025年7月8日,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对《2025年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里区域)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召开听证会。2026年3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果的技术要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委托技术单位,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2025年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里区域)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开展了补充完善工作,现拟再次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2025年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里区域)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补充完善稿)

二、听证机构: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

三、听证时间:2025年8月24日14时30分

四、听证地点: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

济区分局第二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乡(镇)人民政府、用地单位及城镇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从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代表、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组织

六、听证程序:按《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九条执行

七、听证申请:

(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境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听证会的,应于2026年8月7日前向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三)听证申请材料送达方式:

送达地址: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08-14室(卓信商务港8楼);联系人:田应跃;联系电话:0851-82273264。

(四)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八、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可交书面发言材料给工作人员。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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