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表 | |||||||||
| 序号 | 检查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是否联合检查 | 备注 |
| 1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获得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对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CMA证书后是否持续保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开展监督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5月--10月 | 否 |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 2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 对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是否超出3C证书范围生产销售、是否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5月--10月 | 否 |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 3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在贵阳市辖区内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从业机构 | 对认证从业机构开展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现场检查、书面审查 | 每年1次 | 2026年3月--12月 | 否 | |
| 4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登记在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的企业 | 1.年报信息;2.注册登记信息;3.即时信息。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四条 | 现场检查、书面审查。 | 每年1次 | 2026年7月-12月 | 否 |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 5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寄送企业 | 对商品包装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检查,包括: 1.食品包装层数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GB 23350-2021:粮食及其加工品≤3层,其他食品≤4层); 2.化妆品包装层数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GB 23350-2021:化妆品类包装层数≤4层(销售包装内独立小包装不计入层数); 3.塑料包装是否按国家标准(GB/T 16288)标注回收标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零五条 |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每季度至少一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6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贵阳市网络交易平台 |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七十六条至第八十三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十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5〕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5〕32号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季度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7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者 | 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者的检查: 1.是否按照规定将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2.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3.是否存在使用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4.是否按规定开展检定(校准);5.是否有检定标志和检定合格证书;6.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
现场检查 | 日常监督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8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查:1.机构管理是否满足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2.是否超许可范围开展检定工作;3.计量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证书,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挂证行为; 4.注册计量师的执业单位与注册单位是否一致,注册证是否有效;5.检定、校准工作质量;6.计量标准建设和管理情况;7.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等。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十九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9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单位使用单位 | 对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检查:报纸、刊物、图书、广播、电视等宣传载体,企业产品包装及技术资料,市场交易等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 情况等。 |
《计量法》第十八条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10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获证单位 | 对计量标准的检查:计量标准器具是否满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是否超许可范围开展量传工作、计量标准是否持续满足原核准条件、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的配备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撤销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等。 | 《计量法》第二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11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单位 | 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检查:1.是否持续符合型式批准条件,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2.是否存在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行为;3.是否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出厂;4.是否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等。5.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超出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范围计量器具的行为等。 | 《计量法》第十八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九 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12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销售能效标识产品企业 | 对能效标识计量的检查: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标识;2.使用的能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包 括是否符合网络交易产品能效标识展示要求);3.是否办理能效标识备案:4.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等。 |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13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销售水效标识产品企业 | 对水效标识计量检查 :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标注水效标识;2.使用的水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包括是否符合网络交易产品水效标识展示要求);3.是否办理水效标识备案;4.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水效标识或者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等。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14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点用能单位 | 对能源计量情况的检查:1.用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2.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3.用能单位是否每年对其能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4.用能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5.用能单位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能源分类、分级、 分项计量要求等。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双随机 |
| 15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 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1.用C标志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2.是否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3.实际净含量及标注是否符合要求等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日常监督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16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销售国家标准物质企业 | 对国家标准物质的检查:1.是否存在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行为;2.是否存在编造、假冒国家标准物质证书或编号的行为;3.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行为; 4.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滥用“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行为;5.是否存在超出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范围生产和销售国家标准物质的行为;6.每批标准物质是否具有制备、定值原始记录等。 |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17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 | 检查生产单位是否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 | 现场检查 | 季度/次 | 2026年3月-12月 | 否 | 对其中市局发证的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 |
| 18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的检查 | 检查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充装过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第五十七条 | 现场检查 | 季度/次 | 2026年3月-12月 | 否 | 对其中市局发证的充装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 |
| 19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 | 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次 | 2026年9月-12月 | 否 | |
| 20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检查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是否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现场检查 | 半年/次 | 2026年2月-12月 | 否 | |
| 21 |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获证条件执法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1.企业证照情况;2。基本生产条件情况;3.重要原材料(零部件)进货验收情况;4.生产过程控制情况;5.产品出厂检验情况;6.是否保证获证条件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3月中旬、5月下旬、8月下旬、10月下旬 | 否 | |
| 22 |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生产、销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等单位 | 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情况;2.产品质量情况;3.产品标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1月下旬、12月下旬 | 否 | |
| 23 |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成品油、烟花爆竹等批发、销售企业 | 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1.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情况;2.产品质量情况;3.产品标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1月、2月、6月、12月上中下旬 | 否 | |
| 24 |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企业 | 企业公示的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等。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二条 | 网络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7-10月 | 否 | |
| 25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代理机构 | 1.通过登记的住所能否联系;2.代理机构是否经过国知局备案;3.是否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和签名;4.是否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5.是否在同一商标案件中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委托等 | 《商标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5年5月-11月 | 否 |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 26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酒类生产流通企业 | 酒类生产销售企业市场秩序及食品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对酒类流通企业开展检查 |
| 27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企业 | 食品生产企业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食品生产者资质情况; 2.生产环境条件情况; 3.进货查验情况; 4.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5.委托生产情况; 6.产品检验情况; 7.贮存及交付控制情况; 8.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情况; 9.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情况; 10.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11.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2.食品信息记录和追溯情况; 1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14.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28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检查 | 食品经营者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证照情况; 2.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 3.进货查验情况; 4.食品贮存情况; 5.经营过程控制情况; 6.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7.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情况; 8.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情况; 9.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10.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11.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根据食品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评级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29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检查 |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集中交易市场开办前报告情况;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3.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情况; 4.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情况; 5.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情况; 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7.投诉举报处置情况; 8.批发市场开办者履行抽样检验、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情况; 9.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根据食品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评级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0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检查 | 经营者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证照情况; 2.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4.经营过程控制情况; 5.进货查验情况; 6.食品贮存情况; 7.食品召回情况; 8.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情况; 现场检查 9.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情况; 10.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1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12.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根据食品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评级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1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盐质量安全的检查 | 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是否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 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 3.食盐零售单位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4.食盐经营者销售的加碘食盐碘含量是否符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标准;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对消费术加碘食盐作出专门提示; 5.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通过网络等便于消费者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根据食品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评级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2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检查 | 经营者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证照情况; 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3.原料控制情况; 4.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情况; 3.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4.进货查验情况; 5.加工制作过程控制情况; 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7.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 现场检查 | 根据餐饮服务主体风险等级及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3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学校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 | 单位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证照情况; 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3.原料控制情况; 4.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情况; 3.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4.进货查验情况; 5.加工制作过程控制情况; 6..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7.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 | 现场检查 | 1.联合检查春季、秋季学期各1次; 2.单独检查根据集中用餐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风险等级及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是 | 1.春季、秋季学期各1次的检查为联合检查,其他为单独检查。 2.联合检查牵头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参与部门为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
| 34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 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是否遵守下列规定: 1.在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项目范围内生产经营; 2.不得进行生食水产品、裱花类糕点制售; 3.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不得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6.不得将食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7.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消毒剂,按照规定使用 并妥善保管杀虫剂、灭鼠剂等,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9.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类动物等。 |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安办发〔2025〕4号)第“四、监督问效”“(一)强化监督抽查” | 现场检查 | 根据小餐饮主体风险等级及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检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5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实施三级监管的集采品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实施四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省局交办的检查任务 | 检查生产、经营情况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9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46条、《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医疗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 | 现场检查 | 每年不少于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6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属21家医疗机构 | 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54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 | 现场检查 | 每年不少于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7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医疗器械抽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73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3条 | 现场检查、 现场抽样 |
每年不少于1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8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查检验、跟踪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市局部署 | 明查暗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市局部署,视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
| 39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类经营主体 | 节假日期间对价格、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 现场检查 | 节假日期间开展抽查 | 2026年1月--12月 | 否 | 节假日前价格监督检查 |
| 40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登记在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型企业 | 1.年报信息;2.注册登记信息;3.即时信息;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四条 | 现场检查、书面审查、 | 每年1次 | 2026年7月1日-12月31日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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