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审计局)工作职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监督检查区管委会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管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党工委和区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检查处理区管委会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决定、命令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
八、审计局负责对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对我区及以我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监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负责对口对接、落实上级审计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对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