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6696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3-10-26 17:21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文件原文: |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推进“园区事 园区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双龙办函〔2023〕18号 |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经济区资源富集优势,服务好企业投资项目,以行政审批不出园区为目标,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制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文件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贵人服务,为让贵阳市各工业园区经济事项审批自主权更大、企业服务更优、营商环境更好,不断提高园区涉企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法人提供精准服务,提升企业落地、建设、投产效率,做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扎实推进“园区事园区办”工作落到实处,助力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根据《贵阳贵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园区事园区办”工作方案(试行)》(筑府办函〔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做好“园区事园区办”工作关系园区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围绕“办什么、谁来办、怎么办、办得怎么样”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联动,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理顺园区经济事务办理机制,全力推动“一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帮代办”和园区事不出园区。
三、工作目标
围绕“三明确”(即明确“园区事园区办”对象为企业法人,事项范围为涉企经济发展事项,办理区域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按照“定得准、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实现企业开办、建设、竣工、投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基础事项”在经济区全覆盖。结合经济区实际,公布自身“特色事项”服务清单并实现闭环办理。涉企经济事项在“园区办”,社会事务剥离到属地政府办的原则,让园区审批自主权更大、企业服务更优、营商环境更好。经济区各级各部门主动承接权限、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行业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帮办代办等服务。持续推进“一表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帮代办”工作,让经济区审批自主权更大、企业服务更优、营商环境更好,不断提升经济区生产力、竞争力、发展力,提高经济区涉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动“一表办”
1.梳理承接涉企事项清单。
2.编制“一表办”指南。
(二)全力推动“一网办”
3.开辟线上专区。
(三)全力推动“一窗办”
4.加强窗口建设。
5.推进“一窗进、一窗出”服务。
6.推进政务服务前移。
(四)全力推动“一次办”
7.推动“一件事一次办”。
(五)全力推动“帮代办”
8.专业配置“帮代办”。
9.推进工业集聚区“9+1”区域评价。
10.优化中介服务市场。
(六)建立综合考核评估体系
11.建立综合考核机制。
(七)属地涉企事项专员办
(八)跨层级涉企事项一站办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