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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78554 成文日期: 2025-01-08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5-01-16 10:28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16 10:28:58 字体:[]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时间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经济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经济区内发生的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 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

(三)事件分级

根据《贵州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其中,特别重大(Ⅰ级)、重大(II级)和较大(III级)响应,由我区在省、市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进行处置工作。一般(IV级)响应由经济区进行处置,本预案的应急处置内容主要针对一般(IV级)级别。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经济区层面指挥机构

经济区设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经济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经济区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长由经济区党政办公室相关副主任、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局长、经济区产业发展局局长、经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主要有:经济区党政办公室、经济区财政金融工作局、经济区经济发展局、经济区产业发展局、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区应急管理局、小碧乡、龙洞堡街道、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经济区公安分局、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经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济区交管分局、经济区消防救援机构、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等。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经济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应急工作。

2.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下达应急指令。

3.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4.统筹协调经济区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应急工作。

5.出现跨区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合作机制。

(二)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经济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经济区产业发展局、经济区应急管理局、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经济区经济发展局代章。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

2.及时了解和分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报请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落实经济区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4.监督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宣传报道、信息传递。

(三)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经济区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由经济区产业发展局牵头,经济区经济发展局、经济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区公安分局、经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等组成。负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2.综合保障组。由经济区经济发展局牵头,经济区财政金融工作局、经济区投资促进局、经济区产业发展局、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区公安分局、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经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济区交管分局、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等组成。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负责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和人民群众;负责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负责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

3.新闻宣传组。由经济区党政办公室牵头,经济区经济发展局、经济区产业发展局、经济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区公安分局等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事件情况、处置工作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社会稳定组。由经济区公安分局牵头,经济区党政办公室、经济区经济发展局、经济区投资促进局、经济区产业发展局、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区交管分局、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经济区消防救援机构等组成。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负责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负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负责指导责任主体单位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经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1.经济区党政办公室:根据经济区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负责做好受影响人员的接访工作,指导涉事单位、有关部门与受影响人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新闻网站开展网上新闻宣传;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

2.经济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3.经济区经济发展局:承担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4.经济区产业发展局:做好非故障区域工业企业电力保障和紧急状态下工业企业有序用电工作;参与区域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电网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5.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道路照明设施、环卫分拣中心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6.经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做好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的正常运行工作。

7.经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度等相关工作,配合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做好大面积停电引发相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经济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挥维护社会治安,做好反恐工作,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妨碍电力抢修等违法犯罪活动。

9.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10.经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安排;做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地质灾害的预报和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测绘保障。

11.经济区交管分局:负责组织维护事发地交通秩序。

12.经济区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做好事发地消防救援工作。

13.小碧乡、龙洞堡街道、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民生保障、秩序维护等,配合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及各部门完成工作。

14.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负责抢修本企业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等提供应急供电设施;第一时间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告知受影响地区和单位;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经济区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件处置需要,全力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警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二)预警响应

1.预警信息发布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信息后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经济区管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经济区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2.预警行动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有关工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事态发展已得到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发布预警解除,由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通知。

四、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

(一)信息报告

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安排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向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通报受影响区域乡、街道办事处。

(二)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联合各乡、办、中心第一时间开展电网抢修恢复、救援等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五、应急响应

(一)启动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IV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电网大面积停电相关报告后,立即会同成员单位,了解信息,分析研判,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提出定级建议,

报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响应。对于尚未达到一般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停电事件,经济区管委会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启动后,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区域的电力供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及其它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响应终止

由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根据《贵州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标准共同研究判断,在满足条件时,向经济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经济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二)恢复重建。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并组织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三)处置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装备物资保障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应急指挥部对接,协调并确保应急处置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经济区公安分局、经济区交管分局负责加强与省、市部门对接,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四)技术保障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提供必要的技术、平台等保障;各成员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服务。

(五)应急电源保障

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应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

(六)资金保障

经济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经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好各部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作用,确保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成员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紧急情况发生时坚决执行经济区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安排,提高响应速度和信息报送速度,确保应急小组高效运行。
    (三)贵阳供电局双龙分局、贵阳供电局城南分局要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和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情况研判、态势分析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