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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流程

发布时间: 2020-08-27 09:32:49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各部门、各单位更快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日常行政运转流程中,特制定以下规范流程。

一、公文公开规范流程

     凡以经济区管委会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批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明确属性。经济区管委会部门(单位)报请以经济区管委会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单位)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成文日期下一行)加括号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对提出“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报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人员公开,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承办人员予以退文。部门联合发文的,公文公开属性由牵头部门确认。由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起草的文件,公文公开属性由承办处室提出建议。

    (二)保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要求,起草部门负责审核文件保密属性,对不确定公开属性的,应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公开属性,报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复核保密属性。经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核,牵头部门(单位)确定的公开属性不符合规定的,可商承办部门(单位)重新确定公开属性;协商不一致的可提出复核意见报经济区管委会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

    (三)逐级报批。经初步审核后,公文公开属性写入正文,按发文报批程序,在经济区管委会发文审批签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发文审批明确标注公开属性,随文件逐级进行报批。

    (四)公文签发。公文呈报经济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时,签发人有权最终确定该公文的公开属性。

    (五)公文印发。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书处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标注进行监督把关,无标识公开属性的公文,退回承办人员重新办理。

    (六)公开发布。公文印发后,对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的公文,由起草部门(单位)填写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审批签与公文正文送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通过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对外公开,将纸质文件送给档案管理处等信息公开查询点。对标注“此件不予公开”的公文,需将不公开理由说明送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人员。

    各部门(单位)公文公开流程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二、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的实施意见,以经济区管委会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或各部门(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以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均应进行政策解读。凡以经济区管委会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予以解读的文件,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同步起草解读材料。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其他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必须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材料一般应包括背景依据、目的意义、重点内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解读材料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无解读材料的,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人员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办理。需要提请经济区主任办公会或经济区管委会专题会议审议的文件,解读材料应一并提交会议审议,无解读材料的会议具体承办人员(文秘)不予办理。

(二)政策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以分别从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和新闻媒体解读等角度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一般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访问、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同时以文字、图表、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

(三)审核签发。解读材料按发文报批程序,随文件同步逐级进行审核、签发。以经济区管委会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时应当将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具体承办人员在审核公文公开属性时,同时审核解读材料,无解读材料的,予以退文。

    (四)对外发布。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起草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将解读材料报送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通过经济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或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发布;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报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在门户网站 “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

     三、重大决策预公开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对涉及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应在决策前由牵头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策背景、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具体工作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公开形式。各部门(单位)牵头拟制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应进行决策预公开,向社会公开决策背景、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决策草案等,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可以通过网上发布、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审核公开。文件起草部门需在决策草案上标注征求意见稿,将决策背景、决策过程、决策依据等材料作为附件,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一并报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开,需要明确公开时限。

(三)会议公开。根据推动政府会议公开的要求,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议题承办部门提交议题时,需提出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意见,随议题一同报批。

(四)意见征集。对已完成决策预公开,需提请经济区主任办公会、经济区管委会专题会议审议的,议题承办部门(单位)要将拟制文件、决策预公开情况、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作为请示附件,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一并报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审签。需以经济区管委会或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主动公开的重大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必须在经济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或草案及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以部门(单位)名义向社会征集意见、召开的会议、印发的文件,参照以上流程办理。

四、依申请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依法受理、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受理登记。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书面、在线申请等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登记表》,将申请区分处理后,按照职责分派各相关部门(单位)受理。

(二)办理答复。部门(单位)受理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并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处理,制作答复告知书。一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二是属于可以公开的,直接提供,或者告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三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理由、依据,所引用的依据和理由应经得起司法审查;四是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五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指引申请人另行向相关行政机关咨询或申请公开,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六是行政机关已经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提出相同或者相似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七是政府信息已经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告知申请人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另外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大量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无法在前款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可以延迟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行政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受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文字号。2.标题,一般为“政府信息公开类型+答复书(或告知书)”。3.主送人(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4.正文,内容包括受理机关的受理日期、答复内容主体、救济途径等。救济途径可表述为:“如不服本答复书(或告知书),可在答复书(或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答复书(或告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受理机关署名。6.成文日期,即受理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7.印章(受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三)存档备案。做好归档存查工作,受理部门(单位)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号一档,每个档案应包括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登记回执、内部呈批表、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征求意见情况、邮寄答复书的挂号信收据等,并建立方便查阅和管理的档案登记表。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答复申请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该申请登记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相关材料需复印一份报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1.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

      2.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附件1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

流程图